
對于以工代賑的討論,斷章取義或過度解讀自然不可取,要科學認識和把握以工代賑政策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因地制宜做好政策的落地和執行,科學管理并分配好有限的財政資金,真正發揮政策的“魚漁雙授”“志智雙扶”作用,鞏固來之不易的脫貧成果,助力鄉村全面振興。
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新增下達100億元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26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1975個項目實施,預計發放勞務報酬45.9億元,助力31萬名重點群體穩就業促增收。截至6月底,2025年度已下達以工代賑中央投資295億元,支持實施以工代賑項目近6000個,有望吸納帶動70余萬名困難群眾就地就近就業,將發放勞務報酬超過110億元。
以工代賑在加力擴圍、促進重點群體就業增收的同時,也引發了一些不同的聲音。有觀點認為,新修訂的《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雖然對新時代新征程以工代賑政策內涵、制度規范、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進行了提升完善,但其中有關“能用人工盡量不用機械,能組織當地群眾務工盡量不用專業施工隊伍”的要求,被一些人解讀為“工業化的倒退”“對先進生產力的排斥”,似乎與市場效率優先的原則相悖。
這種看法是不全面的。對于以工代賑,我們不能簡單地只從經濟角度來考量,更要看到其背后深刻的民生用意。所謂以工代賑,顧名思義,就是政府在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工程中,受賑濟者參加工程建設獲得勞務報酬,以此取代直接賑濟的一項扶持政策。這項政策自1984年啟動以來,經歷了從專項扶貧到綜合性幫扶的轉型升級,在為低收入群體創造就業機會、開展技能培訓、激發群眾內生動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需要指出的是,以工代賑確實與市場經濟主要追求高效率不同,它更多的是作為一種就業幫扶手段,更加側重對就業的兜底和保障。
有效拓寬低收入群體的就業增收渠道,是以工代賑的初衷所在。要看到,以工代賑吸納的人群限定為低收入群體,納入以工代賑實施的項目也多位于農村地區、欠發達地區,以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為主,比如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公路修建、河道整治等。這些工程一般投資規模較小,用工技能要求不高,但對于基礎勞動力的需求較大,非常適合農民在家門口就業務工,也不會耽誤農業生產。
從本質上看,以工代賑是政府利用“有形的手”進行二次分配的重要舉措。從政策效果看,以工代賑在促進就業、改善民生方面成效顯著,不僅幫助了困難群眾就近就業增收,還提升了其勞動技能,增強了自我發展能力。此次《辦法》提出,要推廣“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勞務報酬發放+就業技能培訓+公益性管護崗位開發”和“產業發展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勞務報酬發放+就業技能培訓+資產折股量化分紅”等綜合賑濟模式,就是要通過以工代賑來提升受賑濟者在就業市場的競爭力,變“賣力氣”為“賣技術”,讓他們“既拿報酬又長技能”,既促進穩崗就業和持續增收,也助力政府基建投資的“一錢多用”“一舉多得”。
當前,我國經濟運行總體穩中有進、穩中向好,但就業問題仍存在挑戰和壓力,特別是一些欠發達地區的就業困難群體對于以工代賑有著現實需求。持續深入推進以工代賑,體現了國家在促進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堅定決心和科學布局。當然,對于以工代賑的討論,斷章取義或過度解讀自然不可取,但也提醒我們,要科學認識和把握以工代賑政策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因地制宜做好政策的落地和執行,科學管理并分配好有限的財政資金,真正發揮政策的“魚漁雙授”“志智雙扶”作用,鞏固來之不易的脫貧成果,助力鄉村全面振興。(作者:顧陽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