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印發《關于加強非車險業務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非車險領域“報行合一”全面落地。這意味著,繼車險之后非車險也將納入嚴格的條款費率一致性監管,行業多年來積累的“高費用、低費率、責任泛化”等頑疾有望得到根治,財產保險業正在步入以合規與質量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階段。
近年來,非車險業務在財險公司中占比持續提升。數據顯示,2025年上半年,非車險保費收入達5140億元,同比增長5.6%,占財險業總保費收入的53%,成為行業增長的主力引擎。但部分險企在搶占市場份額過程中,長期存在支付高額手續費、低費率承保等行為,導致費用率高企,甚至出現“增收不增利”的怪象。業內人士坦言,行業內卷式競爭愈演愈烈,部分險企“拼費用、拼返點”的做法已偏離保險風險保障的本源。
此次印發的《通知》將“優化考核機制”置于首位,要求財險公司合理降低保費規模、業務增速、市場份額的考核權重,提升合規經營、質量效益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權重,明確摒棄“唯規模論”的經營理念。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精算科技實驗室主任陳輝認為,這一調整有助于引導險企從追求速度和規模轉向注重質量和效益,加快構建內生性的增長機制,形成可持續發展的經營韌性。
所謂“報行合一”,是指保險公司實際執行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必須與報送監管部門備案的內容保持一致。陳輝表示,高費用是非車險持續虧損的主要原因之一。部分險企以虛列費用、拆分保費等方式突破監管約束,導致成本率畸高、風險定價失真。推行“報行合一”將從根本上遏制過度依賴中介渠道、低價攬客的行為,倒逼險企強化產品設計、精算能力與風險管控,從“打費用戰”轉向“打創新戰”,對改善非車險長期虧損的結構性問題具有積極意義。
《通知》還從多個維度提出了剛性約束。監管要求財險公司科學厘定保險費率,合理設置預定附加費率和手續費率水平,不得通過虛列費用、特別約定、批單或備忘錄等方式變相突破備案標準;應建立費率定期回溯和動態調整機制,當實際經營偏差過大時,須重新備案或暫停銷售相關產品。同時,監管部門要求保險公司據實列支費用,為銷售支付的中介費用不得超過備案上限,不得以宣傳費、技術支持費、防預費等名義變相支付手續費。不少業內人士表示,這些規定將有效封堵費用虛列、賬外經營等灰色地帶,促使行業回歸規范化經營。
在保費收入管理方面,《通知》首次明確非車險“見費出單”制度,即保險公司須在收取保費后再向客戶簽發保單并開具發票。這一機制旨在防范賬外操作和虛假套費行為,壓縮應收保費規模,減少理賠糾紛風險。中國人保已率先啟動非車險費用治理專項工作,公司成立“報行合一”工作專班,對責任險、企財險等重點險種進行產品和定價模型的系統性整改,并在山東、云南等地率先試點“見費出單”,確保費用支出真實、透明、合規。中國人保相關負責人表示,“報行合一”不僅是監管要求,更是推動行業自我革新的契機;通過優化費用治理和風險減量服務,非車險業務將回歸保障本源。
監管層的“硬約束”也與行業的“軟自律”形成合力。《通知》明確,金融監管總局各派出機構要加強對手續費率異常、費用率突變機構的監測,發現問題要及時約談、檢查;對存在虛假報送、違規調整費率的機構將依法處罰。同時,保險業協會、精算師協會、銀保信公司和上海保交所等機構也將發揮支撐作用,制定示范條款、基準風險損失率,推進非車險標準化、智能化監管體系建設。
中國社會科學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認為,“報行合一”改革的核心目標是促使保險公司嚴謹設計并執行產品條款和費率,構建健康市場秩序,推動行業從追求規模、競爭渠道轉向關注風險、競爭服務,實現高質量發展。他表示,改革初期行業將經歷短期陣痛,一些依賴費率競爭的中小險企保費增速可能放緩,中介機構收入也會下降,但長期來看,有助于形成“優勝劣汰”的市場格局,讓具備產品研發、風險管理和服務能力的公司脫穎而出。(經濟日報記者 武亞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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