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印發《深圳市推動并購重組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5—2027年)》,旨在通過優化制度環境、強化政策協同,激發并購重組市場活力,提升上市公司質量。《行動方案》的出臺,不僅是國家層面并購重組政策在地方深化落實的典型實踐,更釋放出以市場化、專業化并購重組推動經濟結構優化升級、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明確信號,引發了廣泛關注。
并購重組是上市公司和產業企業進行資本運作、提升經營效益的重要方式,在支持上市公司轉型升級、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當前,我國經濟正處在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期,迫切需要發揮好資本市場并購重組的主渠道作用,促進產業整合與升級,推動要素資源向科技創新領域集中,驅動企業向新業態、新模式轉型,幫助企業擴大規模、延伸產業鏈、做大做強。
《行動方案》的突出特點在于“向新性”與“協同性”,不僅著眼于優化審核流程、拓展融資渠道等制度環境建設,更明確提出圍繞深圳“20+8”產業戰略要求,進一步強化資本市場與產業優勢,重點支持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契合新質生產力發展導向的企業開展并購重組。這種定向引導,有助于避免資本無序擴張,確保并購重組活動真正服務于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的大局。同時,方案還要求通過政策協同,強化風險防控與要素保障,審慎、協調推進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相關工作,確保并購交易合規性,提高成功率。
深圳作為改革開放的前沿,此次在并購重組領域的先行探索具有風向標意義。過去,對并購重組市場的引導和支持多集中于國家層面,例如,去年證監會發布的“并購六條”“重組新規”。而深圳推出的《行動方案》,則體現了將頂層設計與基層實踐相結合的改革思路,其結合當地產業結構特點“因地施策”,既有利于高效推動本地產業升級,也可以為其他地區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范例,從而在全國范圍內進一步激發并購重組市場活力。
當然,激發并購重組市場活力,并非鼓勵上市公司盲目跨界,關鍵在于提升其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隨著并購重組的不斷活躍,監管部門應繼續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強化信息披露,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嚴厲打擊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法行為,為并購重組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市場環境。同時,還要引導上市公司聚焦主業,基于自身發展戰略和產業邏輯審慎決策,確保并購重組能夠產生“1+1>2”協同效應,真正提升企業價值和核心競爭力。
隨著各項政策紅利的釋放,相信未來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市場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各地各部門應參考有益經驗,加強政策協同,共同下好并購重組這盤“活棋”,進一步推動資本市場提升資源配置效率,賦能重點產業增強競爭優勢,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持續動能。
(責任編輯:張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