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國家主席習近平28日簽署第五十八號、五十九號、六十號、六十一號、六十二號主席令。
第五十八號主席令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25年10月28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九號主席令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25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號主席令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25年10月28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一號主席令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25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二號主席令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25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